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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0****018 2018-01-24 16:5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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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,对任意弃置垃圾、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、违章搭建、侵占通道、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有权依照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,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、消除危险、排除妨害、赔偿损失。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,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、法规、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、管理规约,或者违反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,实施下列行为的,可以认定为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”:
(1)损害房屋承重结构,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、燃气、消防设施,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、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;
(2)违反规定破坏、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、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;
(3)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;
(4)违章加建、改建,侵占、挖掘公共通道、道路、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。
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
看物业不顺眼,就像拖着不交钱,能拿我怎么办?
都说电梯广告的钱也有业主的一份,这个能保证吗?
大老远的去朋友家串个门还被收了N多停车费,这也行?
俺家房子空着总不去住还用交那么多钱吗?
物业费能说涨就涨?
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?
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是否只能有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?
物业管理用房应由建设单位还是物业服务企业配置?
物业服务企业的性质是什么?需要符合哪些条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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